固定总价合同 应该适应范围在国有投资项目,为了控制概算用的,但现实中一般固定总价合同,后施工单位可以做的项目不做,因为做不做都可以拿钱的。
而固定总价合同不太适应的房地产单位且广泛采用,连本基本的概算都出不清的所谓业主,出个破图纸让大家去垫资干活。都不是什么好东西,大家现在发誓不买房地产的房,不干房地产的活………………
其实,工程投标是一个系统工程,涉及高层决策、上游供应链的管理、内部资源整合,还有就是与工程招标方的关系,从某种方面来讲,关系往往起决定性的作用。我们造价人只是其中一个环节而已。因此,我们不应该承担不属于自己的责任,没有必要过分自责。当然,我们也必须有能力反省,进行总结,勇于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。